og体育赛事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与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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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11-26
为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缀学,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规范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工作,进一步完善og体育赛事平台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og体育赛事平台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费减免与困难补助的资金来源 学院按有关规定从财务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困难学生。 二、学费减免与困难补助的范围 普通全日制在校生中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申请学费减免与困难补助范围 申请学费减免与困难补助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刻苦,积极进取;诚实守信,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和其它高档消费行为;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享受国家各项资助后仍无能力全部交纳学杂费或无能力支付全部生活费用; 4.确无经济来源的孤儿、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学生,或由于父母患重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父母下岗和单亲家庭、家庭突发意外灾变难以支付全额学费。 四、学费减免标准 1.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费减免标准分为全免、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四个档次。学费之外的书本费、生活用品费、军训费等杂费,社会福利、保险等政策规定必须由本人缴纳的费用,不纳入减免范围; 2.凡本年度已享受过学校和社会其他资助的,酌情降低标准或不予减免。 五、困难补助金发放标准 1.困难补助分为定期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两种形式; 2.定期困难补助按月发放,标准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100元/月/人,发放月数从申请之月至本学年结束之月,每学年不超过10个月。 3.临时困难补助为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视申请人的生活困难程度而定,每次不超过500元。同一学生一学年内一般不得享受两次以上临时困难补助。 4.学生发生重特大困难时,可向院学工处申请特别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为临时性困难补助,一般在500元—2000元。 六、学费减免申请审批程序 1.学费减免原则上每年10月份办理一次。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必须缴清减免后的学杂费差额,否则不予办理。学费减免为学年度审批,申请人只能申请本学年的学费减免,如另学年仍需申请学费减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申请。 2.学费减免审批流程: 申请人填写《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村、镇、市(县)民政局证明]→班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并公示(五天)→院(系)分管领导审核后填报《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报学工处评审→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准减免的学生持《学杂费减免通知书》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必须交齐减免后的学杂费差额,否则不予办理)。 七、困难补助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定期困难补助的学生一般须在每年9月30日前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临时困难补助无时限要求。困难补助为学年度审批,申请人只能申请本学年的困难补助,如另学年仍需申请困难补助,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申请。 2.困难补助申请审批流程: 申请人填写《学生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班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院(系)分管领导审核并提出补助意见→报学工处审批→学生持《学生困难补助发放表》到财务处领取补助金(其中定期困难补助由财务处打入学生就餐卡)。 3.特别困难补助申请审批流程: 申请人填写《学生特别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班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院(系)分管领导审核→学工处审批→学生持《学生特别困难补助发放表》到财务处领取补助金。 八、相关规定 1.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取消其学费减免与困难补助资格,并收回所减免的学费与困难补助金。 2.学习不认真,学期内有两门以上(含两门)必修课课程考试不及格或生活铺张浪费,将资助金用于不正当消费,取消其学费减免与困难补助资格,并收回所减免的学费与困难补助金。 3.经查实申请人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获得学费减免与困难补助资格的,将取消其学费减免与困难补助资格,并收回所减免的学费与困难补助金。 4.本规定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组成部分,应与其它资助措施统筹使用。学费减免与困难补助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院(系)、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收广大师生和学院纪检部门的监督。 5.学费减免额度限学年内使用,且不得突破。困难补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未使用部分自动转入下学年度。 九、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说明。 |